关于修订广东省碳排放配额托管业务和回购交易业务指引的通知
各交易参与人:
为进一步管控广东省碳排放配额托管和回购业务风险,重点对有控排企业参与的托管和回购业务加强履约风险管控,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对《广东省碳排放配额托管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和《广东省碳排放配额回购交易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进行了修订。现对其进行公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对于本通知发布前已经开展且未结束的托管业务和回购交易业务仍参照2017修订版业务指引执行。新开展的托管业务在已开立的托管账户的全部资产完成分配前不得使用该托管账户开展新业务。
特此通知。
附件2:《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广东省碳排放配额回购交易业务指引(2019年修订)》
附件3:《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关于广东省碳排放配额托管和回购交易业务指引修订的说明》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