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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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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机制,增强技术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我部制定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现予公布,自20231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1219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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